《福建漳州古雷炼化一体化项目百万吨级乙烯及下游深加工装置配套码头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通过专家评审。根据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程序的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报告书简本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16年1月5日至2016年1月11日(5个工作日)。对报告书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资源环境保护科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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